非金属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压力容器分类
非金属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基本条件
C2.2.4 非金属压力容器(A4)
C2.2.4.1 石墨制压力容器
C2.2.4.1.1 人员
(1)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粘接和浸渍作业人员至少各 2 人;
(2)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石墨容器质量专职检验人员和材料理化性能检验人员不少于 2 人,材料理化性能检验人员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C2.2.4.1.2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具有满足石墨块等材料烘干、切割的专用设备,有粘接拼接的专用工装夹具,具有确保加工精度的切削和钻孔设备;
(2)具有满足石墨浸渍、热固化的成套设备。
C2.2.4.1.3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具有满足石墨材料检验的试验装置,实验室条件、仪器设备满足有关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
C2.2.4.2 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包括热塑性塑料衬里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
C2.2.4.2.1 人员
(1)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缠绕作业人员和粘接(手糊)作业人员至少各 2 人;热塑性塑料衬里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还应当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热塑性塑料焊接人员不少于 2 人;
(2)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质量专职检验人员不少于 2 人;
热塑性塑料衬里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还需要配备具有热塑性塑料质量检
验能力的专职检验人员至少 1 人;
(3)具备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或者热塑性塑料衬里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材料理化性能检验能力的制造单位,应当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理化性能检验人员不少于 2人,并且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C2.2.4.2.2 设计能力
(1)具备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的设计能力;
(2)配备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 5 人,其中助理工程师不少于 3 人、工程师不少于 2 人。
C2.2.4.2.3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具备满足许可范围的纤维增强塑料或者热塑性塑料衬里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全部工艺过程的制造能力;
(2)具有满足许可范围的各种规格产品制造的各型号模具、微机自动控制纤维缠绕生产线(包括制衬机、固化机、缠绕机和脱模机)、切割设备、打磨设备和搅拌罐、喷枪等原材料搅拌混合设备以及组装环等工装夹具;热塑性塑料衬里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还应当具有塑料焊接设备。
C2.2.4.2.4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具有纤维增强塑料和热塑性塑料衬里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材料检验的试验装置,实验室条件、仪器设备应当满足有关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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