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许可证 起重机械分类 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许可基本条件 桥式、门式起重机(A) 桥式、门式起重机(B) 流动式起重机(A) 流动式起重机(B) 门座式起重机(A) 门座式起重机(B) 机械式停车设备 塔式起重机 升降机 缆索式起重机 桅杆式起重机 H1 基本条件H1.1 人员(1)生产单位应当任命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设计、制造、改造、安装和修理活动中的技术工作;(2)安装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 1 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并且根据其许可项目,配备并任命安装方案设计、吊装、焊接、调试、检验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H1.2.检测仪器安装单位应当具有以下检测仪器:(1)经纬仪;(2)水准仪;(3)噪声检测仪器;(4)绝缘电阻检测仪器;(5)接地电阻检测仪器;(6)万用表;(7)激光测距仪;(8)钢卷尺(含修正值),50m(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9)超声波测厚仪(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H1.6 试安装申请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所申请的每个许可子项目中,各试安装 1 台用于验证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样机。申请许可子项目 A 级的,试安装样机的参数应当高于相应设备类别 B 级的参数上限。样机应当经安装单位自检合格。H1.7 技术文件安装单位应当具有安装方案(或者作业指导书)和安装完成后的检验文件。H1.7.3 检验规程检验规程应当包括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出厂检验规程等。检验规程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检验依据、检验与试验项目、检验与试验方法、技术参数要求、检验与试验仪器设备要求、抽样要求(必要时)、判定规则等。 上一页 下一页